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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台仍计入收费面积
作者:王晓鹏  文章来源:齐鲁晚报  更新时间:2004/10/30 9:53:17

  本报10月29日讯(记者王晓鹏实习生王仲宇)今天记者从有关部
门了解到,今冬济南居民供暖面积仍将继续沿用“阳台计入计价面积”
的计算方式。



  近日不少市民来电询问今冬供热阳台是否还将计入供热面积。家
住七里山附近的崔女士说,从网上查到天津今年冬季供暖阳台不计入
采暖面积,济南却一直沿用“阳台计入计价面积”的老方式,阳台多
数时候根本达不到室内供热温度,今年济南举行了供热价格听证会,
这项老制度是不是也应该改一下?另外还有很多市民来电询问类似问
题。
  今天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了解到,今年冬季供暖仍沿用原来的面
积计算方式,仍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热费,阳台计入计价面积。据介
绍,这是因为物价部门在核算供热价格时采用的是单位成本按总费用
分摊的原则,在总费用一定的情况下,分摊面积与价格成反比,分摊
面积越大则价格越低,反之分摊面积越小则价格越高。如果采取阳台
不计入计价面积的办法,那么分摊面积减小,供热价格就要抬高。因
此阳台计入不计入面积,只是计价方式发生了变化,对大多数居民来
讲,其实际支出并不会有太大的增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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